理想的驅鉛產品應具備以下一些特征:
(1)能降低靶細胞的鉛負荷;
(2)能預防或改善鉛毒性引起的功能損害;
(3)對其他元素在機體內的代謝沒有影響;
(4)產品本身沒有毒性作用或毒性作用很小。
較符合這些條件、臨床上對成人職業性鉛中毒應用較多的驅鉛藥物不外乎兩大類:
a、EDTA類金屬螯合劑:螯合劑富含羧基(-COOH),通過羧基與鉛螯合而促進鉛從血液中被排除;DMSA類競爭性解毒劑:以活潑螯合基團巰基(—SH)來奪取組織中結合的鉛,促進鉛從組織解離并使之排除。
b、由于藥物對金屬元素的螯合作用是非特異的,因此,在藥物螯合鉛的同時也會螯合體內其它的必需礦物質,促進其排泄。在治療過程中,有時尿鋅、銅的排出還超過尿鉛的排量,這種過絡現象容易造成體內微量元素失衡。
現代醫學對職業性鉛中毒的處理方法相對單一,不良反應較多,臨床應用有一定的局限性,不能用于血鉛水平不很高的亞臨床性鉛中毒和兒童鉛中毒的防治。
根據國際兒童鉛損傷防治“非藥物驅鉛”原則,我國衛生部2006年下發文件,明確規定“兒童血鉛含量在249ug/L以下的高血鉛癥兒童及輕度鉛中毒兒童不得使用藥物排鉛,以避免毒副作用,應采用安全可靠的非藥物排鉛方案!蓖瑫r,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我國27種保健食品批準功能中專門列入“促進排鉛”功能,用于接觸鉛污染環境者,達到安全高效“阻止鉛吸收,促進鉛排出”的保健功能。
所以,對于多數兒童鉛中毒的防治,應注意兩方面問題:
第一,產品包裝正面左上角是否標有國家藥監局“保健食品”標識及批準文號,見下圖:
第二,說明書是否清楚標明“保健功能”為“促進排鉛”功能,見下圖: